吉林警察学院 大二学生 方大卫 2025年的最后几个月,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我踏入沙市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实习。原本以为只是一次按部就班的学习之旅,却在我的法学学习道路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此前,“案结事了”于我而言,不过是书本上一个抽象的词汇,直到跟随我的师傅肖启舟法官亲历办案全程,我才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读懂了调解背后的法理温度与司法智慧。 01/上门走访,为的是架起心桥 我跟随学习的第一起劳动争议案,是劳动者与某印刷包装厂的纠纷。该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公司单方调岗变薪未履行民主程序,且解除劳动关系时未按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赔偿。 不同于我想象中“一开庭就辨是非”的场景,肖法官并未急于敲响法槌,而是带着办案团队,走进了企业的生产车间。 (图为肖启舟法官走访企业生产车间) 车间里机器轰鸣,肖法官一边跟着企业负责人参观生产流程,一边耐心倾听其讲述经营困境:当下营商环境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微薄,人员管理环节繁琐,此前调岗是为了贴合生产实际,只是一时疏忽,遗漏了法定程序,并非刻意侵害劳动者权益。 待企业负责人倾诉完毕,肖法官缓缓展开普法宣讲,以换位思考与专业指导替代生硬说教,厘清了企业用工管理中的合规疏漏,他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为企业总结了“待遇招人,制度管人,文化留人”的12字用工建议。 一番沟通过后,企业负责人紧锁的眉头渐渐舒展,主动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后续调解。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倾听与共情中迎来了转机。 02/调解的背后,是专业的力量 另一起劳动争议案的化解,则让我见识到了当庭调解的专业力量。 该案中,企业因经营不善决定注销,属于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但企业既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还拖欠了两个月工资。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因企业敷衍处理,矛盾愈演愈烈。庭审前,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场面一度僵持不下。 庭审中,肖法官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先引导双方提交工资明细证据,逐笔核对、逐一确认,使双方对案件事实再无异议。 随后,他精准援引法律条文,向企业负责人清晰释明其法定责任;同时,他轻声劝导劳动者,理性看待企业的经营困境,换位思考彼此的难处。 专业细致的释法说理,渐渐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企业负责人意识到自身不妥,同意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及一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见企业态度诚恳,也放下心中芥蒂。休庭间隙,双方握手言和。一份和解协议,终结了这场纠纷。 03/经验之谈:电话两端,心结能解 还有一起案件,让我感受到调解的“柔性技巧”——针对情绪激动的双方,面对面容易激化矛盾,对此,电话沟通成为肖法官化解纠纷的妙招。 该案中,一名中介人员在带人看房途中遭遇车祸骨折,急需企业开具用工证明,办理工伤认定及保险理赔,却遭到企业一口拒绝。该名劳动者心生愤懑,赌气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工伤、民事“双赔”。涉事企业系一家小微企业,以资本薄弱、无力承担为由,始终不愿配合。 肖法官看出了双方的情绪症结,没有安排面对面调解,而是选择分别致电沟通。他先拨通企业负责人的电话,说明为劳动者开具用工证明是法定义务,法定责任无法回避,但赔偿金额可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协商。一番沟通后,企业负责人不再抵触,同意开具证明并协商后续事宜。 紧接着,肖法官又拨通劳动者的电话,先暖心询问其伤情恢复情况,引导其倾诉真实想法。劳动者坦言,自己“双赔”的诉求可以适当让步,只要企业能够真正重视他的合法权益。 经过反复沟通、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劳动者放弃“双赔”要求,仅通过保险进行工伤理赔;企业主动为其开具用工证明,全程配合完成理赔流程。一场因情绪引发的纠纷就此化解,既为当事人省心省力,也节约了公共资源。 (图为肖启舟法官办案团队召开调解会议。非本案例) 这段实习经历,让我对法官的工作产生了全新的理解。曾经我认为,法官的使命是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让双方心服口服。现在我发现,司法智慧亦藏在“调解”二字里——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因案施策、对症下药,用柔性方式化解矛盾。 “调解”的过程,在于“情绪疏导”,在于“平息纷争”,在于“矛盾化解”。“调解”的专业,在于精准把控案件本质,在于灵活运用法律条文,在于穿透表面争议,挖掘双方背后的真实需求。“调解”的温度,在于兼顾法理与情理,在于愿意倾听每一方的诉求,在于用共情化解对立。 未来,无论身处何种岗位,我都将铭记这段实习见闻,以肖法官为榜样,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为基石,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最优解,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作者:方大卫 责编:邓儒婷 初审:张世君 复审:吴珂 终审:陈晓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