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07 11:00
来源: 沙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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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并于2025年2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院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要求,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院上下“一盘棋”“一条心”,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督查检查。整改期间,共新建、修订、完善12项规章制度,确保反馈问题有效整改。院机关纪委、督察室坚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实效。针对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共制定整改措施56条,由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负责,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销号管理,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在法院落实方面的问题

反馈问题一:关于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 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作为必学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交流研讨,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全过程。

2.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加大对涉黑恶财产执行力度,安排专人负责刑事案件执行,对黑财执行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强化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全方位查控和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

3.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欠缺

整改情况:完善涉企案件评查制度,制定涉企司法行为正负面清单,常态化评查涉企案件,第一季度涉企案件评查占比 65.61%。提升破产案件重整质效,活力集团案件将在8月结案。

反馈问题二: 关于 “履行核心职能不力,严格公正司法落实不到位” 的问题。

1.超期立案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加强立案监督管理,成立立案监督工作专班,专人负责监督,庭长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超期立案问题,建立不立案投诉登记台账,做到“有诉必查”,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

2.案件久拖不决

整改情况:强化案件审理节点管理,实现均衡结案,超过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必须经过专业法官会讨论,超过10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必须经过审委会讨论,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法。深化执行整改,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强化联动协作,规范终本案件管理,多措并举提升结案率。

3.审判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建立审判质效周通报、月研判、季会商制度,分析研判落后质效指标问题原因,强化法官自我管理和绩效考核,对全部发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2025年上诉率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发改案件同比减少29件。

4.执行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制定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实行执行案款专人监管,规范案款发放审批流程,确保执行案款按期及时准确发放。加大执行力度,落实繁简分流,开展“荆楚雷霆行动”,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2024年11月未发案款已发放68.92%,2024年11月至 2025年5月31日发放案款3241笔共计2.1亿元。审限内结案率 99.67%,执行质量管理指标达省高院合理区间。

反馈问题三:关于 “内控制度不严,推进司法改革打折扣” 的问题。

1.案件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制度运行不合规。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参会人数、发言顺序和观点阐述等,不断提升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的审核把关作用。

2.落实院庭长领办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和信访案件包案责任制,明确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件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截至5月31日,院庭长监管重大疑难案件21件,党组书记、院长办理案件17件(其中2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长包案6件进京访专项治理案件。

3.执行类案检索规定打折扣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类案检索制度,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均应进行类案检索,并将检索情况写入案件审理报告。2025年以来提交审委会的52件案件均执行该规定。

4.卷宗超期未归档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开展卷宗清积专项行动,压实院庭长管理职责,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对超期未归档案卷实行月通报。超期未归档案卷已归档5136卷;2025年以来执行先行调解案件卷宗归档制度,截至5月31日,148件先行调解案件已全部归档。

反馈问题四:关于 “如我在诉” 意识不强,推进平安荆州建设成效不佳的问题。

1.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缺力度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要求,选优配强信访工作人员,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有信必录”“有信必复”,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2.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压实行政机关 “一把手” 出庭责任,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研究,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效。2025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结案32件,调解16件(调撤率50%)。

反馈问题五:关于 “思想认识不高,意识形态责任制未压实” 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分管领导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问题

反馈问题六:关于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队伍监管 “宽松软” 较为突出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和责任要求,推动责任落实具体化、规范化。

2.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强化纪律教育,及时通报本院干警酒驾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守戒惧。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关键少数”监管作用,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要节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坚持严的氛围、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充分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5月31日,运用监督执纪 “第一种形态” 处理9人次、“第二种形态” 处理1人次。

3.对违规兼职问题失管失察

整改情况:制定《沙市区人民法院离任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即将退休的干部谈心谈话,签订离任从业承诺书。加强老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老干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三个规定”和违规兼职文件的学习。

反馈问题七:关于 “责任意识不强,干部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的问题。

1.主动监督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完善审务督察制度建设,加大主动监督力度。机关纪委联合督察室、审管办开展前置督察、常态化作风巡察、智能审务督察,定期对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采用月通报制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截至5月31日发布3期通报,点名20余人次。

2.以案示警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受处分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的制度,及时开展警示教育。

反馈问题八:关于 “日常管理不严格,违规使用警务用车” 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全院干警在部门会上进行学习。实行“一车一档”,所有车辆已加装北斗定位系统,纳入“沙市区公务用车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对违规用车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反馈问题九:关于 “向上争取力度不够,班子自身建设有缺失” 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向区委和中院党组汇报班子建设现状,争取上级组织支持,目前领导班子已基本配齐。

反馈问题十:关于 “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的问题。

1.选拔任用程序未落实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编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建立全流程纪实台账。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凡提四必”要求,落实拟提拔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专项核查。

2.执行人员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定《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选优配强执行队伍,目前在编执行干警16名,占政法专编17.97%,已达到最高院规定的执行人员不低于政法专编15%的要求。

3.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沙市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件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因私出国(境)人员报备、申请、审批程序,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核查,对2名干警批评教育并收回证件。

反馈问题十一: 关于 “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 的问题。

1.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制定《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着力推进机关党委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指导党支部严肃开展“三会一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务 “基本功” 不扎实

整改情况:制定《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指导,落实支部书记半年述职要求,提升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

 

三、巡察整改成果巩固


(一)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动态清零

立整改成效“回头看”常态化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纳入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条目式销号”。对长期任务设定阶段性目标,定期评估跟踪,确保整改走深走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约束

理现行制度,结合巡察反馈与整改经验查漏补缺,形成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聚焦审判执行、财务、人事等关键领域,细化流程、明确边界、强化监督。将制度落实纳入绩效考核,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维护制度权威,推动工作规范化。

(三)深化学习教育,锻造过硬队伍

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素质能力培训,补强司法能力短板,打造过硬政法铁军。

(四)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质效

合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紧盯案件质效指标,加强流程管理与审限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完善多元解纷,优化诉讼服务,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716-8265516;邮政信箱: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36号沙市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邮编:434000。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