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为离异家庭孩子撑腰丨以案说法

2026-05-28 08:44
来源: 沙市区人民法院
作者: 王涛/张祥瑞    浏览: 78

近日,我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中,依托《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机制,柔性化解家事纠纷、压实父母监护责任,督促离异父母“离婚不离责”,为身处家庭裂痕中的孩子撑起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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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因夫妻感情不和,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被告程某抚养婚生子小明(化名)。案件受理后,我院依法送达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被告程某虽签收了传票,却在开庭当日缺席庭审。

“家事案件中,一纸判决的背后,往往牵动着一个孩子的未来。”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若简单按缺席流程判案,不仅无法实质性化解矛盾,还可能让年幼的小明陷入无人抚养的困境。

经沟通了解,夫妻二人常年在外务工,小明一直跟随祖父在乡村生活。隔代照料虽能保障孩子基本起居,却难以替代父母的陪伴与家庭教育。父母长期缺位监护,老人难免力不从心,孩子的成长环境、身心健康和教育问题着实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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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ai,仅作示意)

走访调解



为摸清症结所在,法官并未简单开庭了事,而是驱车前往小明居住的乡村,实地察看其生活状况。同时,主动对接当地村委会,深入了解程某对婚姻的真实想法及抚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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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ai,仅作示意)

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法官顺利联系上被告程某,围绕孩子的情感需求、成长保障及“一法一条例”规定的父母法律责任,向程某耐心释法说理。

几番沟通下来,双方打破坚冰、解开郁结。程某主动提出愿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小明由程某负责抚养,陈某按月支付抚养费。至此,一桩横亘两年的家事纠纷平稳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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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终点并未止于一纸调解协议。“抚养费只是起点,爱和陪伴才是孩子最需要的养分。隔代亲不能替代父母爱,隔空问候不能替代身边陪伴。”承办法官如是说。

针对父母监护长期缺位、隔代抚养难以替代家庭教育等问题,法官向双方送达并宣读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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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ai,仅作示意)

告知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依据,明确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双方仍是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须相互配合履行责任,不得拒绝或怠于履行。

告知书还从保持情感联系、定期探望、参与学校共育、关注心理健康等方面列出具体清单,释明怠于履责的法律后果。


一纸《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是我院贯彻“一法一条例”、创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的生动实践,传递出“责任不容缺位”的鲜明导向。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践行“案结事了人和”工作要求,用心用情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让每一朵小花都在法治阳光下绽放。

作者:王涛/张祥瑞  编辑:邓儒婷

初审:张世君  复审:吴珂  终审:陈晓黎